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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对自己的产品充满信心,所以我们特别推出独一无二的无理由退换货承诺。也就是说,您在收到我们的产品7天内可以在没有任何理由的前提下退换货,我们不会收取任何费用,在收到退回的货物后立即全额退款或寄出新货。
退货地址:新疆省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3号宝地宾馆221#
收款人:姜新芳
邮编:830000
退换商品的条件
a. 在客户收到货物7天之内没有任何理由的前提下退换货(以客户签收日期为准)
b. 退换的商品应保持全新,相关附属配件齐全(比如:随商品的赠品或发票;证书等等)。
c. 请将原包装与发货清单随所退换货品一并寄到我们公司(如果该订单开过发票,请同时附上发票 );如果您没有发货清单或发票,请注明您的姓名、地址、电子邮件及在本网站的订单号码;
d. 请退货前与商城在线客服联系,说明您的退换货原因
老山玉器有权拒绝以下情况的退换货要求:
(1) 送货上门客户由于配送错误产生的退换货要求:请您在收到货物时,仔细按照送货单检查验收商 品,商品短少、缺失、脏污、破损,请当场验收指出,老山玉器将会立即免费重新配送,事后不予受理。 (2) 超过退换货期限的退换货要求。退换货的期限为7天(以客户签收日期为准)。 (3) 退换货物不全或者受损。 (4) 客户曾获得发货单或发票,但是发货单或发票丢失或者不全。 (5) 批发及竞拍商品不退货。 6) 没有与老山玉器事先联系而直接将货物寄回者。 (7) 经用户签收后的小礼品。 (8) 并非属于老山玉器的正式商品(如赠品)。 (9) 邮寄方式必须采用EMS特快专递,以便在短时间内将退换商品抵达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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